许昌市发挥红色物业党组织优势 构筑城市社区疫情防控战斗堡垒

时间: 2020-02-0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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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部署与要求,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动员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迎难而上,勇当先锋,全力配合所属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筑起城市社区疫情防控的战斗堡垒。

结合“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党组织主动与服务社区对接,成立党员先锋队,划分党员责任区,协助社区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确保摸排不漏一人,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居民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严格物业管理区域管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立防控检测站点、封闭管理岗,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车辆逐人逐车进行登记,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及时就近到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发挥“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专业优势,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病毒消杀频率,重点消杀公共楼梯间、大堂、电梯轿厢、垃圾箱、公共扶手、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等,阻断疾病传播途径。

为保障社区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号召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活动,同时,还将下拨党费,对全市城市社区疫情防控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用于购置医用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如下:

关于发挥红色物业党组织优势
做好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组织人社局(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部署与要求,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工作秩序,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要全力配合所属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勇当先锋,配合社区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结合“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主动与服务社区对接,成立党员先锋队,划分党员责任区,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确保摸排不漏一人,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二是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居民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三是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管理,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体温测量仪。

三、严格物业管理区域管控。物业小区需采取封闭防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开放式小区采取简易围栏、警示标志、人员看管等临时封闭措施。通道口设立防控检测站点、封闭管理岗,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车辆逐人逐车进行登记,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及时就近到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切实发挥红色物业管理服务专业优势,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对公共区域的病毒消杀频率,重点消杀公共楼梯间、大堂、电梯轿厢、垃圾箱、公共扶手、健身器材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等,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同时要立即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以清运越冬垃圾、清洁环境、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有效治理居住环境脏、乱、差现象。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采取从市管党费下拨一部分、社会力量捐助一部分的方式,对全市城市社区疫情防控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用于购置医用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鼓励有关企业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

六、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各物业企业要组织、督促从业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要提醒员工做好自身清洁、消毒工作,注意勤洗手、勤消毒,人员密集场所的值守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在岗值守人员要注意用餐安全。

七、暂时停止各种集会活动。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举办群众聚集活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人员密集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暂时关闭。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日